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市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 将以询价方式,对土壤环境测试仪等设备项目实施采购,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。
一、项目名称及编号
1. 项目名称: 土壤环境测试仪等设备项目
2. 项目编号: SZY-KYZX-2017003
二、项目内容(包括名称、数量、简要技术参数)
具体内容及项目需求见附件。
三、项目预算(单位:元)
合计:36000 元。其中:第一包:24000元;第二包:3500元;第三包:8500元。
四、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
1.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
根据财政部发布的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规定执行;
2.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
根据财政部发布的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规定执行;
3. 强制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
按照《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执行;
4.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
按照《财政部、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》的文件要求执行。
五、供应商资质要求
1.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;
2.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;
3.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;
4.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)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;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,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(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)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;
5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六、获取招标文件时间、方式
1.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:2017年10月12日—2017年10月18日
2.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:在天津师范大学官网(http://www.tjnu.edu.cn/)免费获取。
七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、开启时间及地点
1.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:2017年10月19日14时00分前;开启时间:2017年10月19日14时10分。
2.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: 天津师范大学(明理楼C区338室)。
3. 响应文件要求:拟代理产品和具体技术参数请及时联系使用人核实,符合需求方可竞价。
八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1. 联系人: 李勇
2. 联系电话: 23766557
九、质疑、投诉方式
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存在倾向性、歧视性条款,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,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师范大学本项目采购部门提出质疑,逾期不予受理。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,或者本项目采购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,向天津师范大学监察室或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,逾期不予受理。
十、公告期限
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。
十一、其他事项
1.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6〕125号)的要求,根据开标当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的信息,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,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。
2. 招标文件(见附件)
附件:土壤环境测试仪等设备项目需求书
天津师范大学
天津市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(公章)
2017年10月12日